由本局立案调查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相关案件,现已调查终结。经查明,统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源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懿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6家市场主体(见附件名单)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取得公司登记,构成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本局拟作出撤销虚假登记的决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上述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本局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如果上述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主体名单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
(联系人:戴阳升 联系电话:025-68505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