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与现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规定不一致,允许其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的5年内进行变更备案登记。
2020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施行,“五年过渡期”将至。各位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您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备案)登记了没有?
一、如何判断“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1. 企业成立时间是不是2020年1月1日以前的;
2. 是企业类型是不是包含中外合资、港澳台与境内合资等有“合资”字样;
3. 企业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不是董事会。
如果企业满足上述条件,并且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尚未调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二、“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要必须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吗?
《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三、“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变更(备案)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决议应当包含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大)会;
3. 由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决议(决定)应当包含同意公司新章程,若有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请依照新章程的规定任免;
4.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新章程;
5. 如有其他登记事项同时变更,还需提供相关变更(备案)登记材料和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如果要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去哪里下载申请文书呢?
请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南京站点(http://nj.js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然后“按部门”查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中,选择“公司变更登记”查看具体详情。
五、“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去哪里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备案)登记,若不知如何确认企业登记机关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确认,该系统平台网址为:https://js.gsxt.gov.cn/index.html。全市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方式详情如下:
编号 | 登记机关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 建邺区江东中路 265号(市政务中心) | 68505358 |
2 | 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 | 浦口区凤除路 48 号(自贸区服务大厅) | 88020836 |
3 | 浦口区市场监管局 | 浦口区浦珠北路 151号(区政务中心) | 69659274 |
4 |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 | 江宁区杨家好路 2号(区政务中心) | 69977085 |
5 | 六合区市场监管局 | 六合区龙池路 333 号 (区政务中心) | 57130511 57130512 |
6 | 溧水区市场监管局 | 溧水区天生桥大道 600号(区政务中心) | 57236828 |
7 | 高淳区市场监管局 | 高淳区创新大道 9 号(区政务中心) | 68988031 |
8 | 南京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 南京经开区新港大道100号(区政务中心) | 858090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