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南京华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的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进行审核,下列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延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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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7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医 技 人 员 | 经营范围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1 | 南京华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李宏福 | 顾可可 | 采金超 | / |
|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 1711-1714室 |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 1711-1714室 |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