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南京华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的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进行审核,下列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延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局举报投诉中心   联系电话:025-12315

  

   邮 编:210007

序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

库房地址

1

南京华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李宏福

顾可可

采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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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 1711-1714

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 1711-1714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