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批发)延续+变更公示(第2024003327号)
第2024003327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依照《江苏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南京康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的延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进行审核,下列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延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局举报投诉中心联系电话:025-12315
邮 编:210007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医技人员 | 经营范围 | 经营场所 | 库房地址 |
1 | 南京康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张炜明 | 张炜明 | 李宁 | / | 2002版批发:6815,6823,6824,6830,6854,6863(不含植入类产品),6864,6865*** 2017版批发:01,05,06,07,08,11,14(不含植入类器械),17(不含植入类器械)***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印湖路39号印湖山庄04幢108室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印湖路39号印湖山庄04幢108室 |
特此公示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