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及《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精神,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示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的通知》(吉司办发〔2024〕38号)要求,现将省工信厅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事项予以公示。
附件: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主体公示信息确认表、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