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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6.02.09
发布部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551a98e83fc542cdb84830f2ea74093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高新技术企业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申报主体需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和研发创新能力,近三年内有两个年度主营业务保持增长或盈利,且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省级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中心,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需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PCT专利可按1:3抵算),完成产品备案10个以上;需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专利权属清晰;需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专业服务合作关系;无严重失信行为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扶持标准

项目需在实施期内完成以下目标:1. 发明专利申请量增幅不低于20%,新增PCT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2. 高价值专利总数增幅不低于10%;3. 专利实施转化率不低于75%;4. 新增备案专利密集型产品15个以上;5. 通过省内交易平台许可、交易专利10件以上;6. 专利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销售额占比不低于80%;7. 完成专利导航报告和典型案例总结。

申报材料

需提交申报材料清单、信用承诺书;答辩环节需准备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加盖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章;需提供有效发明专利证明、PCT专利抵算说明、产品备案证明、产学研合作协议、专利交易凭证等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551a98e83fc542cdb84830f2ea74093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市实施知识产权“八大工程”全面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府〔2024〕60号),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现将2026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有关申报指南印发你们。本年度申报工作将在苏州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统一申报。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把好审核关,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附件:

1.2026年度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和标准融合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申报操作说明

4.联系方式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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