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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05
发布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85540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碳达峰
  • 节能减排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工业园区或工业企业,且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中明确的征集对象和基本要求。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的资金扶持或奖励标准,但通过典型案例征集工作引导园区、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申报材料

需提交《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电子版)。

政策原文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8554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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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简称《通知》),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现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征集对象、基本要求等,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

二、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2日前推荐本地区典型案例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推荐材料包括《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每个地市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2个。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539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曲超,020-83133337;省生态环境厅 陶雁斌,020-83629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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