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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技术经理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

发布时间:2025.12.16
发布部门: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lanzhou.gov.cn/art/2025/12/16/art_3865_158204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成果奖励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需持有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2. 在企业任职的技术经理人需作为独立第三方,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实施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项目;3. 技术合同中需明确规定技术经理人权利义务并取得认定登记证明;4. 需提供技术经理人促成交易的收费凭证佐证资料;5. 需提供付款凭证和发票(作价入股、按销售额提成等方式需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扶持标准

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上载明的实际技术交易支付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一经理人每年最高奖励20万元。

申报材料

1.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2. 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3. 兰州市技术经理人奖励申报表原件(盖章);4. 载明中介方权利义务的技术合同复印件(盖章,验原件);5.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盖章,验原件);6. 技术经理人服务证明及中介收费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盖章);7. 兰州市技术经理人奖励申报汇总表原件(盖章);8. 企业向高校院所的付款凭证复印件(盖章,验原件);9. 高校院所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盖章,验原件)。

政策原文

关于申报2025年度技术经理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通知

https://kjj.lanzhou.gov.cn/art/2025/12/16/art_3865_158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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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市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中共兰州市委 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兰发〔2024〕7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技术经理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具备从业资质,持有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二)在企业任职的技术经理人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实施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项目;

(三)在技术合同中明确规定技术经理人的权利义务,且取得认定登记证明;

(四)技术经理人促成交易的收费凭证佐证资料;

(五)须提供付款凭证和发票(以作价入股、按销售额提成等方式须提供相应佐证资料)。

二、奖励标准

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上载明的实际技术交易支付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一经理人每年最高20万元。

三、申报时间地点

请于2026年1月1日至31日,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兰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城关区雁宁路349号市政府统办4号楼220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4)。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企业初审申报→市科技局受理审核公示→市委人才办复核→按程序拨款。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0931-8847167

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技术市场管理科:15393111102

 

附件:1.兰州市技术经理人促成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申报材料清单.docx

     2.兰州市技术经理人奖励申报表.docx

      3.技术经理人服务证明.docx

      4.兰州市技术经理人奖励申报汇总表.docx

         

                         

                                  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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