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接收单位需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备法人资格、对外合作渠道和科研条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邀请函、协助办理签证及居留手续,保障国际杰青生活需求,提供配套资金及科研条件,承担管理职责。国际杰青候选人需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国籍,拥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经历,年龄不超过45岁,具备英语或汉语沟通能力,能全职在华工作,且需获得指定机构推荐信。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际杰青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602/t20260211_29812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