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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26.02.13
发布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079390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项目在南沙区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南沙区内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2.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并取得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3. 项目备案总投资额≥500万元,建设期内不含税新设备购置额150万-500万元,且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4. 项目及设备投资未获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财政资金支持(另有规定除外);5. 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内容,完工日期在备案证建设期内,支持2024年1月1日后备案且2024年7月22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完工的项目;6. 奖励设备购置时间为原始备案通过日至完工日期间,最长不超过3年,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需申请延期。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不超过15%给予事后奖励。核定奖补资金时遵循发票与支付凭证(不含税)逐项取小原则。

申报材料

1. 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2. 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相关材料(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3. 工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 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5. 项目申报承诺书;6. 新设备购置清单(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发票、支付凭证、设备照片、铭牌照片、购置合同、转固凭证;7. 项目汇总表;8.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公开版)。

政策原文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6年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期的通知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1079390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企业获得感,用好用足上级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6年中小企业普惠性技术改造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期延长至2026年5月15日,其余要求不变。

请各镇街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做好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在5月15日18:00前完成网上首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若项目被退回修改,请在5月22日18:00申报系统关闭前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在提交并通过初审后,从申报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打印一式1份并加盖公章,于5月26日18:00前报送至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投资与园区发展科(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20-39053926)。

特此通知。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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