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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经营主体登记

发布时间:2026.02.14
发布部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hd/zjdc/202602/t20260214_402973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请人需通过海南市场主体登记平台(海南e登记2.0)申报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纸质材料。2.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需根据自主申报承诺制决定是否提交使用证明,适用承诺制的经营主体免于提交但需留存备查。3. 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需具备合法身份资格,特殊民事行为能力情况需由法定监护人凭法院裁定办理。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 公司章程(需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署)。3. 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法人等主体资格文件)。4. 住所使用证明(非自主申报承诺制需提交)。5. 验资证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6. 外文材料需提交中文翻译件及翻译资质证明。7. 实名登记确认表(现场办理需提交)。8. 营业执照缴回或公告作废证明(如需)。9. 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调整相关文件(如适用)。

政策原文

https://amr.hainan.gov.cn/hd/zjdc/202602/t20260214_40297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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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公司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登记文书及材料规范,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现行登记文书及提交材料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及《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hngsqyzcj@163.com

2.联系电话:(0898)65323018

3.信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一楼企业开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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