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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鼓励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发布时间:2026.02.25
发布部门:深圳市南山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65240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住宿和餐饮业
  • 扩产上规模

申报条件

1. 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 履行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3. 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4. 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属于批发业(F51)、零售业(F52)、餐饮业(F62);5. 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中;6. 申报后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未发生变化。

扶持标准

按行业分类设定资助标准:1. 限上批发业:销售额分档(10亿、50亿、100亿、300亿、500亿)+同比增速分档,增速奖按销售额增量比例计算(0.02%-0.1%),规模奖分档(50万-300万),最高2000万元;2. 限上零售业:销售额分档(2亿、10亿)+同比增速分档(20%-15%),增速奖按销售额增量比例计算(0.1%-0.4%),规模奖100万,最高1000万元;3. 限上餐饮业:销售额分档(2000万、4000万)+同比增速0%以上,增速奖按销售额增量比例计算(0.2%-0.3%),规模奖100万,最高500万元。增速奖与规模奖可叠加,但增速奖内部分项不可叠加。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PDF扫描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PDF扫描件);4. 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机关红色印章电子版);5. 行业统计报表(批发/零售业提交销售库存表及基本情况表,餐饮业提交经营情况表及基本情况表,均需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6. 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扫描件)。

政策原文

关于开通2025年鼓励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做大做强项目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xxgk/qzfxxgkml/tzgg/content/post_1265240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2025年鼓励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做大做强项目拟于近期开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6:00。该时间为网上申报时间,具体收据等材料提交方式、提交时间请留意申报系统提示和短信通知。

二、申报方式

项目在“A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上(https://www.inanshan.org.cn/),进入“找政策-资金申报”进行在线申报。

三、申请条件及详细指引

详见附件《2025年鼓励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业)做大做强项目操作规程》。

四、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在正式申报项目前,请先仔细阅读首页演示内容。在注册登录中遇到有关网站、平台不能登录或者文件无法上传、下载等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二)技术咨询电话:4001616289,政策咨询电话:88167813(批发业)、88167878(零售业)、88167804(餐饮业)。

南山区商务局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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