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需为泸州市注册的工业企业,项目需为2025年四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期间竣工的技术改造项目。
2. 项目需符合工业和技术改造支持方向,且固定资产投资(含设备、软件等)未获得过国、省级资金支持。
3. 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重大事故,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严重失信记录。
4. 项目需完成竣工验收并实际投产,新增生产规模需在2025年10月1日至申报日期间实现。
5. 企业需提供真实、合规、完整的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环评、安评、消防、节能审查等前期批复文件。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5年四季度至2026年一季度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达产激励(技术改造支持)工作的通知
https://jxj.luzhou.gov.cn/tzgg/content_1135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