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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发布时间:2026.02.12
发布部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2/12/art_13360_1032370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股权资助
  • 融资贷款补贴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项目需符合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转化专利或联合研发;科技人才创业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转化;优先支持符合主导产业领域、经过概念验证的科研项目;优先支持处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的新技术、新产品等。 2. 项目申报单位需为山东省依法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优先支持通过‘创新积分制’或‘科融信’增信评价的企业。 3.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4. 创始股东实缴资金不低于项目预期总投入的10%。 5. 项目需符合山东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产业化前景,技术路线清晰,知识产权权属无争议。 6. 企业无违法失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符合‘绿色门槛’制度。 7. 科研团队需以自有科技成果转化,并在协议时限内注册成立企业作为被投主体。

扶持标准

1. 单个项目省级财政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不超过500万元。 2.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安排资金跟进支持。

申报材料

1. 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2. 项目立项后需提交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内容需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3. 项目申报企业及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 4. 申报材料需包含真实、完整的指标、数据及证明附件,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6/2/12/art_13360_10323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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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省属投资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鲁财办发〔2021〕18号)《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鲁科字〔2023〕108号)《山东省省级“股权直投”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鲁科字〔2025〕205号)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发挥科技资金引导作用,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推动科技、金融、产业深度融合,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新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以及“2+N”工作体系重点领域,支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高新技术项目以及能够解决行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促进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提升的创新研发项目。

优先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等相关产业领域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荐拟投资(贷款)或近半年已投资(贷款)企业参与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

2022-2025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国奖获奖项目、第五届至第七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获奖的落地项目申报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的,通过形式审核的,直接推荐至投资机构。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通过评价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创新积分制”或“科融信”增信评价通过的企业;具备科创属性、已挂牌或上市的企业。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得牵头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省级财政科技股权资金入股企业后,占企业股本不能超过25%。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高成长性,发展前景良好;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或省级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在立项评审过程中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后(登录网址: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找到网上大厅-项目-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00至3月31日17:00。

(二)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设区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

(三)一级主管部门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填写《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2),同时提交项目推荐函。推荐函、汇总表等纸件材料请于4月6日17:00前报送或寄送至省科技厅,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盖章后形成PDF版)请刻录光盘后同步报送或寄送。

(四)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企业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请项目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

(二)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附件: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2.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汇总表

附件下载: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docx

2.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汇总表.xls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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