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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12
发布部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0090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工业园区或工业企业,符合《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单位需制定“无废园区”或“无废企业”建设方案,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产废特征,体现特色和创新点。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加盖单位公章的《典型案例申报书》(A4纸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 电子盖章版光盘或U盘;3. 附表1(园区基本情况表)、附表2(企业基本情况表);4. 随附材料:建设方案、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建设方案落实情况等;5. 2022-2025年量化数据及证明材料、图片。

政策原文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009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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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工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引导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请各园区、镇(街)工信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企业、园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园区、镇(街)工信会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辖区企业、园区按《通知》要求开展工作。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于3月10日前向所属园区、镇(街)经济发展局提交《典型案例申报书》申报材料。有关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按照A4纸大小,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电子盖章版光盘或U盘。

    二、各园区、镇(街)工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申请企业、园区的近三年的基本情况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函(每个园区、镇(街)择优推荐的案例原则上不超过1个),于3月13日前将推荐意见函、汇总表格及园区、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节能与民爆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2.典型案例申报书

         3.典型案例汇总表

         4.“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典型案例申报书.doc

    附件3:典型案例汇总表.doc

    附件4:“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夏育华,

26988212;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余能文,2339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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