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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

发布时间:2026.02.27
发布部门: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tzgg/202602/t20260227_5288839.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节能减排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为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申报项目需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技术改造升级项目、零碳工厂建设项目)。企业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线填报项目融资需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企业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需对项目合规性和融资需求进行初审。

扶持标准

重点支持三类项目:1. 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项目(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攻关、绿色低碳产业新技术研发等);2. 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清洁原料替代等);3. 零碳工厂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措施包括: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开发中长期贷款及无还本续贷产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设立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基金、政策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鼓励地方通过财政资金存放招标倾斜等方式奖励支持绿色工厂的金融机构。

申报材料

1. 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的项目融资需求表;2.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主营业务等);3.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实缴税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4. 企业技术水平相关数据(按上一年度统计);5. 项目合规性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tzgg/202602/t20260227_5288839.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6〕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按照《通知》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积极组织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申报符合要求的投资项目,指导企业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融资需求。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在管理平台如实填报申报材料,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并对评价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企业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合规性和融资需求等进行初审,确保推荐质量,将项目申报材料、推荐文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项目推荐工作采取随时受理申报、按季度审核推荐的方式,经省工信厅审核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推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林晨辉,联系方式:832214173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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