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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基础级智能工厂

发布时间:2026.02.28
发布部门: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wuhu.gov.cn/xwzx/tzgg/891098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3.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扶持标准

1. 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2. 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3. 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4. 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5.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6. 建设内容需覆盖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环节,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环节。7. 建设成效需参考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评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高于省(区、市)同行业平均水平。

申报材料

1. 按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和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附件3)编制的申报书。2. 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3. 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4. 申报材料需确保真实性、完整性、格式规范,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wuhu.gov.cn/xwzx/tzgg/891098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产发部,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管委会贸促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分层分级系统性、规模化推进我市智能工厂培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芜湖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的基础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要素条件。

3.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模板(附件3)编制申报书,报送至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做好材料审核,并按100%比例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确定推荐名单后,于3月9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式行文报送,随附推荐汇总表(附件4,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同步反馈至指定邮箱。

 

附件:1.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docx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docx

3.芜湖市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docx

4.基础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8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陈巍,联系电话:0553-3837780,邮箱:whsgxjzb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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