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须为重庆市内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单位,高竹新区项目可自主选择申报川渝两省市政策。
2. 项目需符合国家及重庆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
3. 申报期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庆)严重失信名单。
4. 项目须在申报截止日前30个月内开始实施(特定项目实施期见《申报指南》)。
5.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技改专项贷贴息项目除外),以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单位3年内禁报,存在超期未验收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6. 分类项目申报条件详见《申报指南》,渝东北、渝东南城镇群项目投资额条件放宽至50%。
重庆市渝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cqyz.gov.cn/bm_229/qjjxxw/zwgk_97157/fdzdgknr_97159/zcwj/sptz/202602/t20260227_15461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