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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

发布时间:2026.02.27
发布部门: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www.shqp.gov.cn/econ/tzgg/20260227/135278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品牌建设
  • 配套资助
  • 稳企稳岗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企业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2. 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3. 申请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被执行信息,无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扶持标准

按实际展位费所开具发票对应不含税金额给予展位费50%的扶持,单个展会最高限额3万元,单户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3个展会。

申报材料

1. 展会补贴申请表(法人签字、公章;所属街镇或区属公司盖章)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参展合同或参展通知书(含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 4. 付款水单(银行章)及发票复印件 5. 展会照片(含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6.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含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及时间) 7. 电子申报材料:企业信息表(附件2) 注: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shqp.gov.cn/econ/tzgg/20260227/135278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我区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根据《青浦区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扶持办法》(青经规〔2023〕1号),精神,现开展2026年开拓国内市场(展会补贴)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参加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除需符合规定的基本条件外,申报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近两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过税务、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较大的行政处罚。

2、同一展会,已享受过办展方或其他部门补贴的,不可重复申请。

3、申请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被执行信息,无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支持方式

企业参加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内展览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按实际展位费所开具发票对应不含税金额给予展位费50%的扶持,单个展会最高限额3万元,单户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3个展会。

四、申报及评审流程

申报企业向属地提交申报材料,属地预审通过后在展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上盖章,所有企业申报材料由属地汇总后统一交至区经委,属地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逾期不受理。

申报及评审详细流程详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

1.展会补贴申请表(附件1)(法人签字、公章;所属街镇或区属公司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合同或参展通知书(包括展位面积、展位费、展位号、展会日期等内容)

4.付款水单(银行章)及发票复印件

5.展会照片(包括公司名称、展会名称、展位号)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包括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及时间,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

以上材料,均需上盖企业公章。

(二)电子申报材料:企业信息表(附件2)

六、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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