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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广东优品

发布时间:2026.02.28
发布部门:潮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swuj/tzgg/content/post_39832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汽车优品补贴:申请车辆需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公安部门注册登记(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并需在2026年4月15日前提交补贴申请资料;购车资格券领取、核销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均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2026年3月31日前)。2. 家电优品、潮州特色优品和电子优品补贴:消费券领取、核销及支付日期需在活动实施期限内(2026年3月31日前)。

扶持标准

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补贴申请审核情况分批次发放,采取‘先到先得’原则;若资金提前核销完毕,活动将提前结束。

申报材料

1. 汽车优品补贴:《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资格券领取及核销记录。2. 家电优品、潮州特色优品和电子优品补贴:消费券领取及核销记录、支付凭证。

政策原文

关于延长潮州市“广东优品购”活动实施期限的公告

https://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swuj/tzgg/content/post_398322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省商务厅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加大促消费力度,现延长“广东优品购”活动实施期限,具体如下:

一、“广东优品购”活动的实施时间截止日期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下同)。本活动补贴资金进行总额控制,根据补贴申请审核情况分批次发放,先到先得;若资金提前核销完毕,则活动提前结束。

二、汽车优品补贴活动中,申请补贴车辆应当于2026年4月10日前在公安部门完成车辆注册登记(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为准),并在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补贴申请资料提交。购车资格券领取、核销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

三、家电优品、潮州特色优品和电子优品补贴活动中,消费券领取、核销和支付日期应在活动实施期限内。

活动不涉及相关中介代办,请消费者结合自身需求,通过“云闪付”APP—“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广东优品购”活动页面(右上角定位选择“潮州市”)参与活动。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并由潮州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潮州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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