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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

发布时间:2026.03.02
发布部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66283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 碳达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园区和企业需自评达到申报条件,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并参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制定并实施建设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扶持标准

未明确提及具体的扶持标准,仅说明需通过案例征集工作引导园区和企业推行无废生产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申报材料

1.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目录和封皮,A4纸左侧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2. 电子材料:盖章扫描版和可编辑版,用U盘存储报送;3. 附件材料:需提交《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两份)、《典型案例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政策原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2662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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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相关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明确的征集对象、基本要求等,加强对本地区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的指导,引导园区、企业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开展建设的园区或企业应参照《“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指南(试行)》,研究制定并实施本园区或企业的建设方案,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提升工业固体废物消纳利用水平。

二、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园区和企业自评达到申报条件后,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准备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制作目录和封皮,A4纸左侧装订成册,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用U盘存储报送)。申报材料模板请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5/art_2828b5275d75461188370e9ef11b9444.html)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杨正新,电话:88102077)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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