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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

发布时间:2026.03.03
发布部门: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ln.gov.cn/gxt/zqhd/yjzj/2026030316212796759/index.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材料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企业需提交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申请,经营口市工信部门初审及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并通过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无异议)。

扶持标准

产能置换需符合退出产能与新建产能的置换比例要求,具体比例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如1.566:1、2.666:1等),退出产能需通过关停、拆除并取得相关手续(如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

申报材料

1.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主体设备及生产线信息(名称、规格型号、数量);3. 项目设计产能、开工及投产时间;4. 退出产能情况(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核定产能、置换比例、关停/拆除时间);5. 相关手续文件(备案、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土地证、能评批复等)。

政策原文

https://gxt.ln.gov.cn/gxt/zqhd/yjzj/2026030316212796759/index.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3〕15号)、《省直7部门关于做好菱镁行业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意见的函》(辽发改工业字〔2026〕8号)、《辽宁省菱镁矿浮选及镁砂行业产能置换办法》(辽工信建材〔2024〕18号)要求,根据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经企业申请、营口市工信部门初审、我厅审核,我厅于2026年2月11日至3月2日,对营口双骏实业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予通告。

  我厅2025年10月10日《关于营口关山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新建轻烧氧化镁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通告》中大石桥市海镁烧结厂年产12万吨轻烧镁产品TCE-04型塔式组合自动化环保竖窑及配套生产线项目、辽宁飞达矿产品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轻烧氧化镁产品塔式组合自动化环保竖窑及配套设备项目产能置换方案撤销。

  附件:1.营口双骏实业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2.营口久弘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3.大石桥市海镁烧结厂产能置换方案

     4.辽宁亿展科技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5.大石桥市高庄菱镁材料厂产能置换方案

     6.营口希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7.辽宁飞达矿产品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8.嘉晨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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