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主体须为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数字化服务商、高校院所等,具备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稳定技术团队,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资信等级;2. 数字化服务商或高校院所需与工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申报;3. 项目需解决行业数字化转型难点痛点问题,预期在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方面提升价值;4.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立项时间在2026年1月1日后,实施周期不超过12个月;5. 未完成前期省工业互联网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省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jxw/fzjx/tzgg/202603/t20260303_5291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