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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智能工厂梯度

发布时间:2026.03.03
发布部门: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baoji.gov.cn/col3954/col3965/202603/t20260303_124998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为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并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企业需在3月22日前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自评估报告,同时填写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表。各县(区)工信局需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考察核实,并于3月30日前提交推荐名单。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提出构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分层级开展培育工作。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表(附件1);2. 2026年度智能工厂培育项目推荐名单(附件2);3.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生成)。

政策原文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gxj.baoji.gov.cn/col3954/col3965/202603/t20260303_1249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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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信局、宝鸡高新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为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加快构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级培育体系,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文件要求和省工信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全面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请各县(区)工信局建立本辖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储备库,抓紧组织域内所有规上制造企业入库培育,广泛开展2026年度新一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组织企业于3月22日前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自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依托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组织开展智能工厂全面调查摸底和推荐工作。在企业全面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基础上,请各县(区)工信局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建设工作,组织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填写完成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表(附件1)。各县(区)工信局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考察核实工作,填写形成2026年度智能工厂培育项目推荐名单(附件2),于3月30日前将摸底调查表和推荐名单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科。

(三)组织开展2026年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初审工作。各县(区)工信局要根据企业自评估情况拟定年度智能工厂培育计划,有针对地分层级组织开展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域内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和初审情况上报市工信局装备科。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储备库、完成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是夯实智能制造体系基础,有的放矢开展培育和支持工作的基础性条件和重要支撑。各县(区)工信局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动员,积极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入库(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按期完成自评估并上报材料,为企业主动转型、加快升级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2.认真把关。各县(区)工信局要督促域内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及时上报材料,做到应报尽报。要切实做好企业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情况相关信息核实、实地考察工作,杜绝上报材料数据造假和不实行为。要精准把握企业智能工厂建设现状和规划需求,在企业自愿前提下推荐企业培育建设更高层级的智能工厂。

联系方式:0917-3260453

附件:附件1:规上制造企业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表.docx

     表1.docx

     表2.docx

     附件2:2026年度智能工厂培育项目推荐名单.docx

宝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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