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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禁塑成效评估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6.03.03
发布部门: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hbj.sanya.gov.cn/sthjsite/bmwjxx/202603/e9137bba4fb742899a46ef8c29df97bf.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1. 熟悉禁塑政策及承担过相关评估项目;2. 有充分的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和车辆保障;3. 项目承接方人员食宿、交通自理,安全自行负责;4. 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5. 报名单位需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扶持标准

项目资金为45万元。

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及项目组成员职称、在职证明;4. 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无失信记录);5. 近两年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6. 项目申请书(需明确工作思路、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依据等,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政策原文

关于遴选2026年三亚市“禁塑”成效评估技术服务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http://hbj.sanya.gov.cn/sthjsite/bmwjxx/202603/e9137bba4fb742899a46ef8c29df97bf.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琼禁塑办〔2022〕6号)要求,结合三亚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际需要,现将2026年三亚市“禁塑”成效评估技术服务项目遴选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三亚市“禁塑”成效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

45万元。

三、项目需求

(一)实施三亚市“禁塑”评估

按照《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考核方案(修订)>的通知》(三环发〔2023〕213号),开展三亚市2026年度“禁塑”工作评估。一是每季度对三亚市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海棠区、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禁塑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分,覆盖全市65个社区和31家农贸市场,形成2026年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三亚市2026年各区、育才生态区禁塑工作实施情况XX季度评估报告》以及《三亚市2026年度各区、育才生态区禁塑工作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二是每季度对42家三亚党群机关禁塑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分,形成2026年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三亚市党群机关2026年禁塑XX季度评估报告》,以及《三亚市党群机关2026年度禁塑评估报告》。三是每季度对全市36家市直机关禁塑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形成2026年度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三亚市市直机关2026禁塑xx季度评估报告》和《三亚市市直机关2026年度禁塑评估报告》。

(二)“禁塑”技术指导与重点工作推进

1.禁塑信息收集与报送。每月调度市成员单位禁塑工作动态。

2.问题督办与复核。协助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将省、市季度评估、督导帮扶、扫街等发现的禁塑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并复核。

3.专项工作推进。指导重点禁塑场所达标建设;跟进督办农贸市场集采率、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率、邮递品二次包装率等完成情况。

(三)完善禁塑区域地图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该地图将集成基础禁塑区划、巡查管理网格、重点设施标注与动态数据图层,实现禁塑工作的可视化呈现、网格化巡查与数据化评估。通过数字化工具支撑日常扫街与问题上报,直观展现各区域进展与变化趋势,为管理决策与精准执法提供持续、动态的数据支撑。

(四)常态化扫街式禁塑暗访

(1)每周组织不少于5人参与三亚禁塑社会面管控扫街式暗访督导不少于3次,扫街时间一般以餐点为主:12:00-13:00、17:00-19-00、22:00-23:00,单次随机抽取不少于40家商铺以上,以餐饮店、大排档、美食街、便利店、商行、小吃街、夜市、快递等涉及到用塑场景的门店开展日常扫街暗访。将扫街发现问题制成清单并分析成因,跟进问题整改,探索三亚禁塑社会面管控机制,形成不少于4个典型案例。

(2)为加强外卖平台商家合规使用塑料制品管理,联合外卖平台定期反馈违规商家信息,进行常态化禁塑管控,将发现问题制成清单并分析原因进行上报,协助我办跟进问题整改。

四、项目承接单位确定方式

经公开遴选后将综合评定结果报党组研究确定。

五、项目承接单位相关要求

1.熟悉禁塑政策及承担过相关评估项目。

2.有充分的评估人员(不少于5人)和车辆保障。

3.项目承接方人员食宿、交通自理,安全自行负责。

4.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5.报名单位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作废。

六、资料提交

1.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项目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职称证明等材料;项目组成员职称及在职证明。

4.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5.提供近两年公司类似项目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工作思路、项目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七、其他事项

1.项目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1日前。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3日至3月9日。

3.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三份)密封盖章后送至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2号城运大厦14楼三亚市生态环境局禁塑办,电子版材料至邮箱747027155@qq.com,联系电话:0898-88610956,逾期不予受理。

4.为确保质量,本项目根据评分表综合得分确定承接单位。

以上为项目公开遴选公共内容。妥否,请研究确定为盼。

附件:1.《海南省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35号);

2.《海南省禁塑办关于印发<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琼禁塑办〔2022〕6号);

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三亚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情况考核方案(修订)>的通知》(三环发〔2023〕213号);

4.项目申请书。

 

 

附件:项目申请书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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