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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6.03.04
发布部门: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j.linyi.gov.cn/info/1047/12946.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1.符合所属领域方向,园区能够突出县(区)产业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2.园区内企业集中、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3.园区科技要素集聚,具有一定的产业创新生态

扶持标准

无

申报材料

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方案(含园区基本情况表、现有工作基础、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发展目标、审查意见);附件1.园区规划图(彩印);附件2.园区内科技型企业清单及简介;附件3.园区内科技创新平台佐证材料;附件4.园区孵化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附件5.园区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附件6.园区成果、专著、论文、专利等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linyi.gov.cn/info/1047/129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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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及《临沂市科技产业园区工作指引》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范围

围绕全市标志性产业链领域和县(区)主导产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所属领域方向,园区能够突出县(区)产业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

2.园区内企业集中、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

3.园区科技要素集聚,具有一定的产业创新生态。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

各有关单位提报临沂市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方案(附件),所有提交材料须经脱密处理。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择优推荐

请各主管部门对园区建设方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通知要求的予以推荐。

(三)综合评价

市科技局按照《临沂市科技产业园区工作指引》要求,对提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开展现场考察工作,经过综合评价,确定拟打造的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名单。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3日。请各主管部门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并于3月23日17:00前将建设方案、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县(区)推荐不超过2家。

(二)市科技局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标志性科技产业园区的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市科技局名誉、损害市科技局利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平台科王宏恩 7570036

临沂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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