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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汽车购新

发布时间:2026.03.04
发布部门:梅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meizhou.gov.cn/mzboftecgk/gkmlpt/content/2/2875/post_287591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64号)和《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方案>的函》(梅市商务函〔2025〕79号)等文件要求,消费者需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原文未详细说明具体条件)。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发放汽车购新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或比例未在原文中明确,需参考附件或相关文件。

申报材料

原文未明确列出申报所需材料,需参考附件或相关文件。

政策原文

https://www.meizhou.gov.cn/mzboftecgk/gkmlpt/content/2/2875/post_2875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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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264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方案>的函》(梅市商务函〔2025〕79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汽车购新拟补贴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按程序办理资金发放手续,请消费者耐心等待。(注:同一消费者不得就同一辆新车重复申领全国汽车“报废换新”补贴、我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广东优品购”汽车购新补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按指模;我局将对异议人的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人员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梅州市商务局市场规划与调节科,联系电话:0753-2256683。

附件:梅州市“广东优品购”促消费活动汽车购新拟补贴名单(第二批)汇总表.pdf

梅州市商务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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