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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2026.03.04
发布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86290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建筑业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为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2. 年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需额外提交财务材料(不含子公司)。

扶持标准

本政策未明确提供资金扶持或奖励标准,主要为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要求。

申报材料

1. 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财务指标申报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 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3. 每月7日前完成的月报数据;4. 3月15日前完成的2025年年报数据;5. 联系人回执(附件2)。

政策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86290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有关协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6〕43号)部署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开展统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计调查制度要求,组织本地区纳入统计调查范围的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开展2025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并组织每月填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领域就业人员情况。

(一)年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于2026年3月15日前完成2025年年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本市统计调查数据的审核并报送我厅。2025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还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

(二)月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于每月7日前完成月报。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3月5日前将联系人回执(附件2)通过粤政易反馈我厅联系人成根发。要精心组织实施,指导企业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做好统计调查数据报送和审核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对于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数据、数据造假的企业,依法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发挥协会作用。我厅委托相关行业协会负责统计调查数据的复核和汇总工作,其中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企业的统计数据,省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工程监理资质企业的统计数据。相关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动、指导行业企业落实统计调查要求,协助处理企业在统计调查数据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附件:联系人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3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程勘察设计统计,郑锋杰,020-83513411;工程监理统计,黎美凝,020-8356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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