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05
发布部门: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j.qingdao.gov.cn/tzgg/202607/t20260720_10680915.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根据《2026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青工信字〔2025〕50号)要求,申报项目需符合特定类别,如‘蓝色药库’项目研发、新药研发、医疗器械研发及资质认证等方向。具体条件需参考申报指南文件。

扶持标准

政策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生物医药领域项目,具体标准未明确量化,但根据附件项目分类可推断:1. ‘蓝色药库’项目研发奖补资金;2. 新药研发奖补资金;3. 医疗器械研发奖补资金;4. 资质认证奖补资金。实际资助金额或比例需结合申报指南及评审结果确定。

申报材料

政策正文未明确申报材料要求,需参考《2026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青工信字〔2025〕50号)或附件PDF中的具体项目申报要求。

政策原文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7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xj.qingdao.gov.cn/tzgg/202607/t20260720_10680915.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12号)和《青岛市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4〕14号)规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制定了《2027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7年度青岛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预算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申报条件,注册地址在我市辖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及食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机构)。

(二)药品、医疗器械在国内开展临床试验,最终将在我市实现产业化(支持“蓝色药库”项目研发奖补除外)。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国家、省和市级部门支持的,发票已用于申请其他项目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

(四)各项资金申报条件:

1.2027年青岛市支持“蓝色药库”项目研发奖补 (详见附件1);

2.2027年青岛市支持新药研发奖补(详见附件2);

3.2027年青岛市支持医疗器械研发奖补(详见附件3);

4.2027年青岛市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奖补(详见附件4);

5.2027年青岛市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奖补(详见附件5);

6.2027年青岛市鼓励开展资质认证奖补(详见附件6);

7.2027年青岛市推动企业开拓市场奖补(详见附件7)。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http://zccx.qingdao.gov.cn)注册,在线填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

(二)区市初审。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和项目查重审核;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失信惩戒信息,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查询“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中国执行公开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管理”等平台);就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书面征求生态环境、节能、公安和法院等单位意见,并将审核结果函告同级财政部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28日(星期五)前通过政策通平台推荐至市工业经济研究院,并将正式推荐报告、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各1份报送市工业经济研究院(市南区漳浦路1号406房间,联系人:鲍瑛钰,电话:15610511168),函告同级财政部门,电子版汇总后金宏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消费品产业处”。

(三)完整性初审。市工业经济研究院负责汇总各区(市)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完整性初审,同步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完成线上审核。

(四)市级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后,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认定与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确定拟奖补企业及金额。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二)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做好预算资金项目的宣传、组织、筛选和初审,确保项目真实可靠,过程公平公正,并同步报送区(市)财政部门。

(三)申报企业如获得政策支持,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对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青岛市环境信用黑名单等失信惩戒对象目录,或违反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取消政策性资金扶持。

(四)未尽事宜,以《青岛市进一步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工信字〔2024〕14号)、《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操作规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项目查重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青工信党字〔2025〕42号)为准。

政策通平台技术支持热线:13375429817;政策咨询电话:85912656。

    

      附件1-9.docx

上一篇:济南市新能源装备领域创新任务揭榜挂帅
下一篇:宁德市省级技术改造设备投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