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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发布时间:2025.05.13
发布部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bjsjs.gov.cn/gongkai/zcwj/202602/t20260225_75906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在石景山区注册、纳税、入统的法人单位(重大活动补助、合作招商奖励、‘景贤人才’支持等条款除外)。 2. 诚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因违法失信行为被行政机关实施联合惩戒或被司法部门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3. 各具体措施的申报条件: - 研发投入需按《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如实填报上一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首台(套)产品需列入北京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获得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 设备购置项目需满足金额、地点、领域等要求,且不得包含‘两高一低’设施设备。 - 分布式光伏、绿电使用、节能改造等项目需符合实施地点及评价标准。 - 两业融合试点企业需获评市级资格。 - 楼宇及厂房改造需满足面积、功能、合规性等要求。 - 金融机构需符合特定类型及业务规模要求。

扶持标准

1. 研发投入补助: - 5000万元(含)以内按3%补助,最高150万元; - 5000万至1亿元按7%,最高700万元; - 1亿至10亿元按9%,最高3000万元; - 10亿至50亿元按10%,最高5000万元; - 50亿元以上按15%补助。 2. 首台(套)产品支持: - 列入目录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 - 市级资金10%配套支持,最高300万元。 3. 设备购置补助: - 按实际采购投资额的10%补助,最高1000万元。 4. 绿色低碳发展奖励: - 分布式光伏每千瓦1000元,单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 绿电使用每度0.01元,年奖励不超过50万元; - 市级节能量奖励50%配套,单项目不超过50万元; - 低碳技术试点优秀项目20万元,低碳领跑者30万元; - 绿色基准企业20万元,绿色标杆企业30万元。 5. 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奖励50万元。 6. 楼宇及厂房改造: - 楼宇改造按实际投入30%补助,最高800万元; - 老旧厂房改造分投资补助(30%)和贷款贴息(LPR,2年,最高800万元)。 7. 金融机构支持: - 消费金融公司按个人贷款余额0.12%奖励,最高3000万元; - 数字人民币推广奖励10万元; - 公募基金按管理规模0.1‰奖励,最高5000万元; - 证券期货交易按增量比例奖励,最高800万元; - 保险机构按保费增量比例奖励,最高500万元; - 地方金融组织按融资规模比例奖励,最高500万元。

申报材料

政策原文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需根据实际申报流程准备相关文件(如申请表、证明材料、财务报表等)。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申报的通知

https://www.bjsjs.gov.cn/gongkai/zcwj/202602/t20260225_75906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完善区域创新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符合区域产业定位的企业或机构高质量发展,现开展《石景山区关于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措施》政策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方向的企业或机构,在我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支持政策

第十三条支持企业创收增效,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责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2026年2月26日17:00前完成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单位统一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查看对应政策的受理条件和申报材料,线上填写申报信息,上传并提交申报材料;已通过线上审核的申报企业或机构,按照政策责任部门要求,及时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信息填写完整且纸质材料每页均加盖企业公章扫描。

(二)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擅自篡改相关报表信息,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已获得的支持资金须原路径退回。

(三)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存在欺骗性行为的,列入石景山区信用体系建设黑名单,将不再享受区内任何财政资金和重大项目支持。

五、咨询电话

 北京市石景山区商务局 商务服务发展科 010-68607231

北京市石景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石景山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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