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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2.26
发布部门: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3447452&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为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或工业企业,需符合《通知》中明确的征集对象和基本要求,自愿开展“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建设,具备工业绿色低碳、无废生产方式的实践基础,能够提供量化数据支撑其资源利用效率和工业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成效。

扶持标准

本政策为案例征集类政策,未直接提供资金扶持,但通过典型案例的推广和示范作用,为申报单位提供政策宣传、经验分享及行业标杆地位的提升机会。案例需体现创新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以促进全国同类园区/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

申报材料

1. 《典型案例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企业公章);2.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量化数据、创新点说明、2020-2023年工业固废产生与利用情况等);3. 《典型案例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4. 园区/企业基本情况表(附表1、表2,需填写生产经营数据、工业固废产生与利用情况及主要企业信息);5. 案例相关图片及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转发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3447452&infoType=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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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6〕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申报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请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积极申报,于2026年3月23日前提交纸质材料,包括《典型案例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五份,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填写《典型案例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工业技术股。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江工信节能函〔2026〕3号).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6年2月26日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386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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