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单位需符合《参加征集遴选的申报单位条件》(附件3)。
2. 社会评价组织需按《2026年度社会评价组织征集遴选职业(工种)目录》申报,同一职业(工种)备案的社会评价组织不超过3个。
3. 企业可申报学徒工至首席技师等级,院校可申报初级工至高级工等级。
4. 申报单位需在6个月内完成试题资源开发并备案。
5. 新设机构需满足产业发展急需或社会用工紧缺条件,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遴选。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征集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rlsbj.cq.gov.cn/zwxx_182/tzgg/202603/t20260327_15570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