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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广交会一般性展位

发布时间:2026.03.06
发布部门:珠海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88452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住宿和餐饮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已申报第139届广交会珠海分团一般性展位的企业

扶持标准

补充提交奖项及资质证明材料用于展位评审加分,具体加分标准未明确说明

申报材料

需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含同等级科技创新奖、技术创新奖)、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中国专利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企业全称+奖项/资质名称”

政策原文

关于补充提交第139届广交会珠海分团一般性展位申报材料的通知

https://sw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88452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请已申报展位的企业补充提交以下奖项及资质证明材料:

  一、材料范围

  本次补充材料范围包括以下类别: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同等级科技创新奖、技术创新奖等);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中国专利奖;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

  二、材料要求

  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资质证书的清晰扫描件,文件命名格式为“企业全称+奖项/资质名称”;请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提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6年3月10日17:00前,将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myfwzx@zhuhai.gov.cn。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广交会补充材料-企业全称”。

  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评审加分资格。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交易团珠海分团

2026年3月6日

(联系电话:2682781、2682782,260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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