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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06
发布部门:江苏省商务厅
原文链接: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87f574b4d80f4183afaf97ee95111f49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2. 制造业类两融企业需满足:制定数字化转型计划;主要运用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模式;行业优势明显;2023-2025年信息化投入占比≥5%;数字化设备联网率≥60%;从业人员≥1000人,年营收≥5亿元;拥有数字化生产流程和团队。 3.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类两融企业需满足:在商务部系统注册;2023-2025年承接ITO执行额≥5000万元;具备系统集成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覆盖制造业客户≥10个;制造业收入占比≥20%;拥有相关知识产权;具备制造业数字化专业人才。

扶持标准

1. 入选企业将获得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和支持。 2. 各省级部门对两融企业提供管理和服务支持。 3. 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开展一次认定。

申报材料

1. 《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表》。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2025年报表无法提供时可用2024年替代)。 3. 服务外包认证材料(如CSMM认证)。 4. 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包括数字化转型计划、设备联网率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5.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上年度会计报表附件。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

https://policy.smejs.cn/frontend/policy-service/87f574b4d80f4183afaf97ee95111f49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2028年度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26〕2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开展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商务和工信部门按照《通知》发布的《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重点企业申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聚焦重点企业,做好宣传发动和遴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市商务与工信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推荐单位名单、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材料一式四份,分别寄送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两份,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

三、如申报企业2025年度会计报表确实无法及时提供,可暂提供2024年度会计报表代替。

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郭亚鹏

电话:025-57710162;邮箱:402715015@qq.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发展处张树林

电话:025-69652659;邮箱:jssgxtxxhfzc@163.com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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