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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发布时间:2026.02.26
发布部门:嘉兴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jiaxing.gov.cn/col/col1229399103/art/2026/art_14bdec8058dc483185be34abd666ba3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节能减排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在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专业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2. 依法经营且无不良信用记录;3. 资质齐全:通过国家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备案,取得相关资质,废旧金属回收企业需有公安机关备案证明;4. 合规经营:具备专业回收交易场地或分拣中心、合法建筑,满足消防和环保要求;5. 依法纳税;6. 不存在以下情形:选址不合理占用林地/农地、露天分拣堆放、分拣中心建设不达标、固废管理不规范、涉负面事项未整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其他违法违规事项。

扶持标准

按不高于再生资源回收主营业务收入的6%给予奖补,具体比例根据综合评分等级确定:A档(最高)、B档、C档(最低),评分标准包含经营成效(30分)、规模建设(25分)、生态环保(25分)、标准管理(10分)、安全生产(10分)等维度,最终通过《奖补等级评定表》确定具体奖补比例。

申报材料

1. 奖补申请报告(含依法纳税、合规经营情况、应急安全/消防/污染防治措施、自评得分及佐证材料);2. 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3. 国家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4. 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证明及照片);5. 第三方审计年度财务报告;6. 申报主体诚信承诺书;7. 纳税证明;8. 其他证明文件。

政策原文

嘉兴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5年度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https://swj.jiaxing.gov.cn/col/col1229399103/art/2026/art_14bdec8058dc483185be34abd666ba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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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秀洲区经商局、财政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工作部、财政金融部,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2023-2025年)》(嘉政办发〔2023〕51号)及《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操作细则》(嘉商务联发〔2024〕6号)(下称《奖补细则》),经研究,定于3月初开展2025年度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3月2日;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应以“2025年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区”名称通过嘉兴市惠企直通车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二)企业应根据《奖补细则》如实上传奖补申请报告、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国家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申请材料(详见附件),同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三)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将通知及时传达至符合条件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发动企业积极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奖补细则》在本区范围内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初审、资金兑付及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工作。

(二)申报截止后,各区应按《奖补细则》做好资料初审,于1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市商务局。

(三)我局将在收到材料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审。

(四)市商务局对联审结果正式反馈各区,各区收到反馈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资金使用办法进行政策兑付,并将兑付情况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特此通知。

联系人:祁琪,电话:0573-82611357

附件:嘉兴市本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奖补操作细则(试行).wps

嘉兴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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