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滨海新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发布时间:2026.03.10
发布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j.tjbh.gov.cn/contents/9915/29840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且在滨海新区或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注册并经营;2. 具备与开展检定活动相适应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国家标准物质,并依法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3. 具备符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 1069—2012)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制度和人员,建立质量保证体系;4.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5. 对送检的计量器具开展强制检定且不收取费用;6. 停止检定工作时需提前一个月申请撤销承诺。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 自我承诺书(需包含法人资格声明、计量标准及场地条件说明、质量保证体系承诺等);2. 检定能力声明(需明确可开展的检定项目、依据的检定规程、测量范围及不确定度等)。

政策原文

https://scjgj.tjbh.gov.cn/contents/9915/29840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计〔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2026年第3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2026年第3批)

   2.自我承诺书及检定能力声明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10日

 

 

上一篇:湖州市质量与标准化协会标准化
下一篇: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