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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

发布时间:2026.03.10
发布部门: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0903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配套资助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2025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2024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且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企业;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规下升规上企业、个体户或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企业须不存在严重失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扶持标准

1. 2025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奖励15万元;2024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且2025年产值正增长企业奖励15万元;2. 2025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企业奖励不超过5万元;2024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且2025年产值正增长企业奖励不超过5万元;3. 个体户或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额外奖励不超过10万元;4.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升规企业入库次年产值增长超30%、50%的分别额外奖励不超过3万元、5万元;5. 奖补资金按市镇5:5分摊,跨镇街搬迁企业由升规入库时所在镇街落实奖补政策;6. 具体资助金额根据预算调整,以最终下达金额为准。

申报材料

企业需在“企莞家”平台填报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无需提交其他申请资料。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东莞市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奖励项目“免申即享”的通告

https://im.dg.gov.cn/dtxw/tzgg/content/post_450903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2025〕133号),以及市政府工作会议关于推行升规奖励资金“免申即享”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6年东莞市支持工业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奖励项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25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2024年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并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企业。包含: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规下升规上企业、个体户或分公司转独立法人企业。企业须不存在严重失信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资助标准

    (一)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企业奖励

    1.对2025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2.对2024年新开业(投产)并升规,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二)规下升规上企业奖励

    1.对2025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2.对2024年首次由规下升规上,且在2025年实现产值比2024年全年正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奖励。

    (三)转型企业额外奖励

    对个体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额外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1]企业额外奖励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入库次年产值增长超过30%、50%的,额外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奖励。

    (五)奖补资金按市镇5:5分摊。企业升规后跨镇街(园区)搬迁的,由升规入库时所在镇街(园区)落实入库奖补配套政策;由2025年统计关系所属(也即:2024年升规后2025年迁入)的镇街(园区)落实入库次年正增长奖补政策。

    (六)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资金预算进行调整,以最终下达金额为准。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企业意向填报。自行研判认为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9日至3月15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关键字“工业企业上规”,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无需填报申请资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通过部门数据对碰等方式,对企业是否真正符合资助条件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意向填报的,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

    (二)信用查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对严重失信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

    (三)拟定资助计划及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审核名单,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0769-22809003,市工信局融资促进科,方先生。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细分领域:

1.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智能移动终端、高清显示、汽车电子、存储芯片、图像传感器、射频功率器件等)。

2.高端装备产业(高端数控机床、柔性制造自动化、工业母机、机器人、伺服电机等)。

3.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第三代半导体、车规级半导体、先进封测和集成电路设备)。

4.新材料产业(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高性能合金、新型生物等相关材料)。

5.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氢能、轻型动力等)。

6.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产业(一类创新药、干细胞与基因治疗、体外诊断、高值医疗耗材(心脑血管植入器械、骨科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等)、核医学和医疗影像器械等)。

7.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智能算力硬件、智能产品和大模型应用)。

8.低空经济产业(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飞行汽车等,以及发动机、螺旋桨、飞控系统、航电系统、主控芯片、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连接器、电机、电池、航空级碳纤维机体、高能量密度电池、态势感知、智能驾驶、低空航路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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