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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11
发布部门: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ami.gov.cn/hami/c119978/202603/0ce1392a747b4269aaae561d85b2f6d0.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高价值发明专利:2025年度新增且维持有效,需满足新兴产业、海外同族专利、维持年限超10年、高质押融资金额、获国家科技奖或专利奖等条件。 2. 转移转化运用:专利需有效且无纠纷,转让/许可登记备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2025年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获得资金。 3. 专利实施项目:2025年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项目或新获批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 4. 地理标志、商标:2025年新获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保护产品,或新认定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5. 示范/优势企业:2025年通过GB/T29490-2023认证,或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为示范/优势企业。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数额或比例,仅表述为‘激励资金’,需结合申报项目类型及材料审核结果确定。

申报材料

1. 各类申报表(附件1-5)。 2. 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 高价值发明专利:专利证书。 5. 转移转化运用:转让/许可合同及备案证明、质押登记通知书、贷款合同及还息凭证。 6. 专利实施项目:专利导航项目文件、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证明。 7. 地理标志、商标:相关认证文件及示范区批准文件。 8. 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定文件。 9. 所有材料需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ami.gov.cn/hami/c119978/202603/0ce1392a747b4269aaae561d85b2f6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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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哈密市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励办法》文件规定,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激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5年度知识产权激励申报采取属地受理模式,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经初审汇总后以区县为单位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终审,对符合条件的激励主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企业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新兴产业的发明专利、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发明专利、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专利),且发明专利仍维持有效状态。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高价值发明专利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1)。

2.被认定为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用于转让、许可的专利为依法获得国家授权的有效专利,专利状态正常,不存在纠纷等情况。转让、许可登记备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5年度利用专利权、商标权向哈密市域内银行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获得资金。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运用激励资金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2.用于转让、许可或质押贷款的专利(商标)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提供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登记证明、专利转化运用效益情况材料。

5.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备案的质押登记通知书,与银行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及还本付息凭证(提供利息清单)。

四、专利实施项目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及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新认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立项实施的专利导航项目、新获批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专利实施项目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3)。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立项实施的专利导航项目文件。

4.新获批自治区专利实施项目证明材料。

五、地理标志、商标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2025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同一产品只激励一次)。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地理标志、商标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4)。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的文件,新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证明材料。

4.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批准新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文件。

以上各激励项目申报要求中涉及的所有材料均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贯标企业激励资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认证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哈密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激励资金申报表(附件5)。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七、申报时间及其他

2025年度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资金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个人积极申报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资金,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申报材料审核责任,根据申报材料填写哈密市知识产权激励财务信息汇总表(附件6),汇总表盖章版、电子版及各类型申报材料一同报送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激励资金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祝萍采比然

联系电话:0902-2257556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前进西路14号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徐桂香、王朝刚

联系电话:0902-2350179

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安全路与北京路交叉口东220米

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白雪

联系电话:0902-6721315

地址:哈密市伊吾县红色教育基地左侧1-4楼

巴里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库提鲁克江

联系电话:0902-6826212

地址:哈密市巴里坤县军民团结东路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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