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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2
发布部门: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fh.gov.cn/col/col1229037542/art/2026/art_30926cf92a264120bd6bf18ace0a7fe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承诺项目真实性、不存在重复或多项申报、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行为,并自行解决项目研究所需全部经费。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项目真实性及自筹资金承诺声明(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奉化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s://www.fh.gov.cn/col/col1229037542/art/2026/art_30926cf92a264120bd6bf18ace0a7f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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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提升科技对社会发展领域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我区社会发展领域技术水平,现开展2026年奉化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支持方向。重点围绕人口与健康、生态环保与绿色低碳、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质量检测与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方向。

(二)支持方式。本批次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为经费自筹类项目,区科技局不安排科技经费,由所在单位提供项目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侧重服务于奉化区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的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和成果主要促进城市发展、惠及广大百姓,着重体现公益性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奉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单位,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能为完成申报项目研究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全职人员,并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能力,鼓励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四)在研市、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五)截至2026年3月1日,项目组负责人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或承担的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的,不受理申报。

  (六)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实施期内预期实现的技术指标确实可行。

三、申报程序与有关说明

(一)申报单位需以法人身份登录“奉化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fhprogram/),选择“2026年度奉化区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栏目进行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PDF格式的其它相关附件材料。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2026年4月19日17:00(申报平台登录及账户设置等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0574-87811024)。

(二)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区科技局农业与社会发展科(大成东路1228号6楼611室)。

(三)医疗卫生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医院限报10项,其它医疗机构限报5项。

(四)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9日,线下纸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区科技局农社科 胡祖雷

联系电话:0574-89285309;13486638885

            附件:项目真实性及自筹资金承诺声明.docx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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