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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创新平台

发布时间:2026.03.12
发布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gzns.gov.cn/gznskjj/gkmlpt/content/10/10723/post_1072318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南沙区范围内,统计关系归属南沙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 2. 申报单位须在南沙区实质性运营: - 属下列情形之一可直接确认实质性运营: (1)区内高校、科研机构、南沙区属国企、2026年规上工业企业; (2)属本区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主导产业或重点招商对象,经镇(街)/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单位)。 - 无法直接确认的,需提供不动产产权查册、租赁备案证明或场地无偿使用证明(经营场地面积按不低于单位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三分之一、人均10平方米核算)。 3. 申报单位在2023年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等)。 4. 同一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请一项创新平台奖励。

扶持标准

1.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 2. 同一创新平台获得多个不同部门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逐级通过认定的,可按级别申请差额奖励。 3. 同一事项或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4. 获得奖补的涉税支出由申报主体承担。

申报材料

1. 封面(见附件1)。 2. 目录(见附件2)。 3. 《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5.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签署,需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上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平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7.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 8. 实质性运营佐证材料: - 区内办公场地租赁备案证明、产权查册或无偿使用证明(需权属方盖章及产权证明); - 2026年2月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符合直接确认条件的单位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9. 材料需按顺序扫描为彩色PDF格式电子版。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兑现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zns.gov.cn/gznskjj/gkmlpt/content/10/10723/post_10723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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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支持南沙科学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主要承载区若干政策措施》(穗南开管办规〔2021〕1号)第九条,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兑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6日9:00至2026年4月3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奖励申请。

二、申报事项

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

三、申报条件与申报材料

相关事项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申报指南》。

四、申报流程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南沙@i企(网址:https://qiye.gzns.gov.cn/portal/policyService/index)在“政策服务”专栏点击“兑资金”模块,兑现事项关键字搜索“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进行申报。区政数局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受理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020-12345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

本批兑现事项具体情况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1号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020-39091126,020-39052037,

020-39078191,020-39053936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创新平台奖励申报指南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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