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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

发布时间:2026.03.12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3/t20260312_5804416.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生物与新医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须为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物医药企业,且为申请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2. 申请药品须为2021年3月1日之后获国家药品监管部门首次批准上市,包括境内或境外原研药品的首仿药,或其他具有技术先进性、较高临床价值和社会效益的药品。 3. 每个申报主体申报药品数量不超过3个,已列入首批创新药械目录的药品不再申报。 4. “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直报省工信厅,非该类企业需经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

扶持标准

无明确的扶持标准表述,政策未提及具体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申请表》 2. 有关证照(营业执照、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扫描文件) 3. 相关证明材料(产品创新性、临床应用价值、技术先进性及综合社会效应等的证明材料) 4. 关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等的承诺书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3/t20260312_5804416.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推动具有临床优势的药品加快入院使用,助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信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医药〔2026〕72号),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生物医药企业积极申报《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

一、申报条件、申报流程见附件,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确保通知到位并指导企业线上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二、每个申报主体申报药品数量不超过3个,已列入首批创新药械目录的药品不再申报。

三、“筑峰强链”重点企业可选择“直报省工信厅”,非“筑峰强链”企业由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初审,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导出《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于4月2日17:00前报市工信局生物医药产业处。

联系电话:消费品工业处,68788779

附件:省工信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江苏省临床优势药品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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