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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发布时间:2026.03.11
发布部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603/t20260311_499863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指南建议人需与辽宁省内注册企业合作提出建议;2. 指南建议人须为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的科技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 原则上需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个及以上)或更高层次项目经历;4. 2027年度申报时需符合限项要求(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总数合计不超过2项);5. 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建议数需至少占1/3。

扶持标准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形式以‘重点支持项目’为主,资助期限4年,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申报材料

1.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的指南建议;2. 合作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技术需求PDF文件;3. 研究单位填写的指南建议(需对照企业技术需求提出科学问题和创新点);4.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及推荐指南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并加盖公章);5. 附件材料电子扫描件(如技术需求文件等)。

政策原文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https://kjj.shenyang.gov.cn/kjgz/tzgg/202603/t20260311_499863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沈阳)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已经开始征集,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本市龙头企业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积极申报,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26日17:00,指南建议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指南建议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于立军

联系电话:024-22728692

技术支持:

联系人:姚盼

联系电话:13898640078

附件: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请指南建议的通知.pdf

附件1-1: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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