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零碳工厂需实现上年度类别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和类别2(外购能源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碳排放量80%抵消;2. 零碳工厂需实现上述碳排放量100%抵消;3. 企业需依法设立并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如节能评估、环保验收等);4. 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5.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称号;6. 具备健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零碳(近零碳)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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