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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26.03.17
发布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3/17/521f2e74642440d9a42157f47cebd317.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能源与节能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材料
  • 资源与环境
  • 科技创新
  • 招商引资
  • 专精特新
  • 低空经济

申报条件

申报创建示范园区需为依法设立的产业园区,以新兴产业为重点领域,在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创新、生态优化、治理提升等方面领先;申报示范企业需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主营业务为新兴产业,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国内领先。申报对象需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的基本条件,人工智能、软件领域园区不考查‘智能工厂占比’。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基于《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具体包括:人工智能领域需具备算力、数据等资源及典型案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需布局整车及核心零部件、开展测试示范;新型储能制造需关注利润率及规范企业占比;清洁低碳氢需产业链完整性及成本控制;生物制造需重点环节及应用领域发展;智能机器人需产业链集聚及认证;低空装备需市场竞争力及适航能力;商业航天需创新、公共服务及安全生产;安全应急装备需数智化水平及应用推广;软件需开源活力及应用环境等。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企业)、创建工作方案(按评价要点编制)、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申报对象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3/17/521f2e74642440d9a42157f47cebd317.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现将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

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省范围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

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二、创建领域

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三、有关要求

(一)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即“园中园”)。以“园中园”申报的,必须明确四至范围,管理机构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人工智能、软件领域园区不对“智能工厂占比”进行考查。

(三)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附件),按评价要点(见附件)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时间及途径。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本地区申报情况后,对本地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填写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2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处。

联系人:新兴产业处王钦、杜高杰

联系方式:028-86982295、19102800257

电子邮箱:1020839700@qq.com

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

      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另附)

      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另附)

      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另附)

      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另附)

      6.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另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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