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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技成果汇交

发布时间:2026.03.17
发布部门: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603/t20260317_1553430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汇交科技成果需信息真实、准确,权属清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2. 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人汇交;3. 多个完成人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人填报,同一科技成果不重复填报。

扶持标准

1. 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库,提供展示机会;2. 提供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技术经理人、概念验证、创业孵化等全链条服务支持;3. 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申报材料

1. 通过‘渝快办’系统填报科技成果信息,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应用技术成果的详细信息;2. 填写所属单位完整名称并提交;3. 单位成果管理员需审核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及公开性。

政策原文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科技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https://kjj.cq.gov.cn/zwxx_176/tzgg/202603/t20260317_1553430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全市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型企业,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加强科技成果信息管理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现就开展科技成果汇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交目的

通过汇集各单位具有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建立全市科技成果信息资源库,为科技成果提供更多展示机会,为精准对接产业需求、技术经理人、概念验证、创业孵化等服务资源提供全链条支持,助力成果高效转化应用。

二、汇交范围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装备、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矿产新品种、其他应用技术等信息。

(一)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技术成熟度较高、有明确转化需求的成果。

(三)通过国家、市级、横向项目及企业自主研发形成的其他应用技术成果。

(四)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成果不纳入汇交范围。

三、汇交要求

(一)汇交科技成果应当信息真实、准确,权属清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二)市科技局立项支持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交。

(三)有多个完成人的科技成果,原则由第一完成人进行填报,同一科技成果不重复填报。

四、汇交流程

(一)个人填报。成果负责人通过个人账号登录“渝快办”,进入“特色专栏”→“科创服务”→“成果快转”→“成果汇交”,按照规定字段填报并提交。

(二)加入组织。成果负责人通过系统首页点击“进入个人空间”→“用户中心”→“加入组织”,填写所属单位完整名称并提交,便于成果所属单位管理审核成果信息。

(三)单位审核。单位成果管理员通过“渝快办”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系统查看,对本单位科技成果信息的真实性及能否公开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确认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成果管理、推动转化的重要环节。积极梳理具有转化前景的优秀成果,做到“应汇尽汇”,充分展示单位的科研实力与转化潜力。鼓励科研人员积极填报有转化价值的成果,通过“成果快转”平台展示成果、获取服务。

(二)科技成果汇交实行常态化管理。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科研人员登录系统填报新产生的科技成果。为便于前期信息汇集,请于3月30日前完成首次集中汇交,此后系统长期开放,可随时填报。

(三)为便于后续沟通和指导,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成果管理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qkjjcgc@163.com。

联系人:杨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13141410694、18883717869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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