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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部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603/c5ebe32bf0fd45c6a9043a808fcfe8b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材料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2. 申报项目需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3. 技术装备需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需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4. 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

扶持标准

1. 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逐步提升能源领域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 2. 支持政策包括资金、税收、金融、保险、业绩考核、免责、依托工程燃料供应、发电并网、容量电价、运行调度等,但具体扶持标准未明确量化。

申报材料

1.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按《评价办法》要求填写)。 2. 推荐函(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 3. 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含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4. 推荐项目清单(含技术装备名称、用户单位、研制单位、依托工程、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5. 推荐项目公示情况说明(包括公示时间、方式、结果等)。 6. 申报书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及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说明。

政策原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603/c5ebe32bf0fd45c6a9043a808fcfe8b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各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4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熊章明;联系电话:0898-6534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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