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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部门: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sti.bengbu.gov.cn/xwdt/tzgg/14102675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 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在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支持企业流片、支持产业链式协同、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基金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政策条款的申报条件。具体条件包括:1.完成MEMS首轮工程流片并实现产品销售;2.吸引新增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且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3.首次采购非关联企业自主开发产品且年度采购额不低于100万元;4.基金投资初创型企业且持股2年以上;5.符合固定资产贷款或初创企业首贷条件;6.实施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

扶持标准

1.支持企业流片:按流片费用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年/企业;2.支持产业链式协同:每新增一户协同企业奖励5万元(最高50万元/企业),新增规上企业奖励50万元(分2年,最高500万元/企业);3.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按年度采购额10%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年/企业;4.支持基金投资:按基金实际到位投资额5%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最高50万元/企业、200万元/机构/年;5.降低融资成本:固定资产贷款贴息30%(最高30万元/年/项目),初创企业首贷贴息100%(最高10万元/年/企业);6.支持重大项目投资: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1000-5000万元)、15%(5000-1亿元)、20%(1亿元以上)给予补助,最高500万、1200万、3000万元/企业。

申报材料

1.《2026年度智能传感产业政策兑现申请表》;2.根据申报条款提交的佐证材料(如流片合同、发票、付款凭证;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及非关联承诺书;投资协议及资金到位证明;贷款合同及利息明细等);3.相关材料需汇编成册(一式二份,含电子版)。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度第一批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https://sti.bengbu.gov.cn/xwdt/tzgg/14102675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科技局、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及配套实施细则要求,现启动我市智能传感产业政策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25年9月1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中支持企业流片、支持产业链式协同、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基金投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政策条款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2026年度智能传感产业政策兑现申请表》

(二)根据《实施细则》中支持项目的有关条款相关材料,一式二份(提交市科技局一份、县区留存一份)汇编成册(含电子版)。

三、兑现程序

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县区相关主管部门;

各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初审合格材料汇总报送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企业纳税、社保、信用等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

对审核通过的兑现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资金。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熟悉掌握工作流程,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2026年度第一批市级奖励补贴。

2.各企业对本企业资质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财政资金,2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政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智能传感专班:0552-2040618

怀远县科技局:0552-8212579

五河县科技局:0552-5055153

固镇县科技局:0552-6028392

龙子湖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3040018

蚌山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3761126

禹会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4953983

淮上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2829283

高新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4099820

经开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0552-3083252

附件1:2026年度智能传感产业政策兑现申请表.docx

附件2:《关于印发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3:蚌埠市推动智能传感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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