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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发布时间:2026.03.16
发布部门: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yingkou.gov.cn/004/20260316/9f8408e5-45d8-48d3-ac83-372ca9c8b5fd.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在辽宁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资产、征信及经营状况良好,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2. 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需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且已由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复核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3. 申报省级数字化车间需已完成数字化车间建设并投入使用,数字化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且符合《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要求;4. 申报主体需配合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提供不超过8分钟的智能工厂场景建设视频(格式为mp4/avi/mov/mkv/rmub,大小不超过200M)。

扶持标准

1. 先进级智能工厂需在省内同行业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先进级要素条件要求;2. 省级数字化车间需符合《辽宁省数字化车间建设指南》,具备5个以上智能制造典型场景,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两化融合水平达到GB/T 23020-2023单项应用及以上阶段;3. 数字化车间需在生产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率、产品不良率、设备综合利用率、库存周转率等方面优于省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申报材料

1. 《省级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书》或《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2. 2026年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生成);3. 2026年两化融合评估报告(通过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系统lnpg.cspiii.com生成);4. 不超过8分钟的智能工厂场景建设视频;5.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等基础材料;6. 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附件5)需填写企业名称、海外工厂名称、自评级别、所属行业、从业人员数、营业收入及500字以内的工厂简介。

政策原文

关于2026年度辽宁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https://gxj.yingkou.gov.cn/004/20260316/9f8408e5-45d8-48d3-ac83-372ca9c8b5fd.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营口市深化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根据《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现将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组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

(二)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建设。请各单位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建设,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说明详见附件6),并做好基础级智能工厂复核工作。请分别于4月10日前,12月30日前将通过复核的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基础级智能工厂数量的一定比例开展抽检复核。

(三)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推荐。请各单位组织本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数字化车间,组织本地区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并于4月9日前择优推荐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报工作通过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http://lqt.gxt.ln.gov.cn)开展。

(四)开展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智能工厂争创卓越级智能工厂、领航级智能工厂。拟于5月30日前完成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申报工作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www.miit-imps.com)开展(具体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五)开展海外智能工厂培育。按照工信部有关要求,首次梳理海外智能工厂情况。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制造企业出海情况,推荐一批有基础、有意愿共同推进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的企业,于3月20日前将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附件5)报送至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培育重点工作。

(二)智能工厂申报认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营口市工业和信化局强市科:赵洋,2919086

电子邮箱:17887555755@163.com

智能制造评估平台:010-64102844,18511115142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

      4.先进级智能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申报说明

      5.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名单

      6.基础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

                                                                      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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