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应为济南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得以同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往年已入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企业需联合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且需符合济南市“13+34”产业链领域,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具备国内外知识产权申请和投入。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产品、技术进出口或境外投资合同的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济南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侵权风险防控项目的通知
http://amr.jinan.gov.cn/col/col44318/art/2026/art_1bbfc347748b40d6852ddb6c85fe8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