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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标准制定

发布时间:2026.03.10
发布部门: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inan.gov.cn/col/col1229262435/art/2026/art_8286f6cdfb5c43499a45cd0380e8463f.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企业或其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主体需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且标准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之后。2. 成为省级、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或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且2024年在区内召开会议。

扶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单位给予资金奖励,具体金额未明确,需根据实际制定或参与的标准类型及会议情况确定。

申报材料

1. 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2. 已发布的标准文本电子文档。3. 标准统计表(2024)(需填写企业名称、标准名称、标准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标准类别、性质等信息)。4. 成为相关标技委秘书处(分秘书处)单位的证书及会议资料。

政策原文

关于申报2024年标准制定补助的通知

https://www.linan.gov.cn/col/col1229262435/art/2026/art_8286f6cdfb5c43499a45cd0380e8463f.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现服办〔2022〕2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区企业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主体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制造”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及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标准);以及成为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单位、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单位、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单位,且当年(2024年)在区内召开会议的情形进行资金奖励。标准制定(修订)单位提供经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证书(电子版或纸质版扫描件)、已发布的标准文本电子文档及标准统计表(2024)(见附件),成为相关标技委秘书处(分秘书处)单位且年内在区内召开会议的应提供证书和会议资料等材料。

请将相关材料于2026年4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yt0610@163.com。联系人:吕小瑜、赵宇彤,电话:0571-89541825。

附件:标准统计表(2024).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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